過去可能會直覺認為「做照亮黑暗的光」有一種激勵著人的情操,然而隨著歲月增長,反而覺得能不能照亮外界的黑暗是其次,更可貴的是心中恆有光。  

「做照亮黑暗的光」這句話第一次見到並不是在什麼勵志書上,而是一位領導者創立新媒體平台,給團隊的期許。後來也不時會看到或聽到這句話,仔細想想,這其實是句不容易的宣言。  

首先,要能照亮黑暗,代表你得身處在黑暗中,周圍都是光的話,就沒有照亮的必須。這也就意味著,你將隻身面對著多數的黑暗,而除了無畏,你還得超越那些拽著你下沉的力量,即使看見了最醜陋的面貌,或是遭逢深刻的困挫,都得繼續發光。  

接著,不是所有黑暗都願意被照亮。如果真的是光,或許讓人刺眼、或許讓人想躲開,儘管光在你心中是希望,在他人眼中可能卻是消化不了的能量。  

相對的,心中恆有光,則僅是先照亮自己的黑暗。照亮的方法有很多,不只是克服、勇敢、超越這些充滿行動力的形容詞而已。有時候,點亮心裡的光更需要的是安靜、暫停、淨化或是休息。就像有意識去放鬆肌肉時,才會感受到平時的用力,反過來說,希望能為自己加滿力量前,也要經歷一段放下的過程。  

我覺得療癒就像讓心中有光。過程並非無痛、也並非容易。世上不會有全得或全失的情境,取捨之間,究竟要怎麼兼顧、調整、適應、接受以至於整合,都需要走過內在的挑戰。  

原先就困難的關卡,不會因為幾個念頭就變簡單,可是當你確認自己是思考過的,走在路上,你將提醒自己為這挑戰做出的選擇,踏出每一步時,都會看見心裡的光。那是我們的核心,能量隨著旅程或增或減,但它就在那裡。  

而一個為著心中恆有光,不斷走過內在挑戰的人,自然也會是不需刻意去照亮黑暗,仍自帶溫暖光明的人。